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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1-17 19:54:46 | 浏览:
走鬼一词,最早是香港人用来逃避城管的暗号,后来被人们专门用来形容摆地摊的流动小商贩,也是广东话对摆地摊的人的一种叫法。
指那些推个车在路边卖小吃,用品等东西。香港电影经常可以看到或者听到。早之前因为这些商贩在路边摆摊,有些影响了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,所以相关执法部门就开展了查扣行动。
为了避免损失,也为了谋生,商贩们就跟执法部门开展了猫捉老鼠的游戏,这就叫走鬼。
走鬼,在广州更为常见,甚至是一代人赖以生存的生意经。1979年,有一位叫容志仁的广州人跟随几十万下乡知青回到广州,当时百废待兴,不可能一下子安排那么多青年就业。
他从报纸上看到和政府提倡发展个体经济,不仅使回城青年能自谋生计,也解决了市民“买早点难”、“裁衣难”、“修理难”等问题。
于是,他在家附近开了一间早餐店,成为一名“街边仔”,当时做个体户早餐的人很少。后来有许多学生到他的店里吃早餐。但每次总是吃得很少。
有一位小女孩说自己只有一毛钱,一碟粉吃不下,如果买一碗粥也不想,小女孩问容志仁能不能一毛钱给她一点粥一点粉?
容志仁看见小女孩很可爱,就答应给她半碟粉半碗粥。后来是这个小女孩启发了他,
他想,小学一二年级很多这样的小孩子,只有一毛钱的早餐费,他们两样都想吃,又想吃粥又想吃粉,应该满足他们。于是应运推出了“一毛钱”的学生早餐。
容志仁买了很多小碟、小碗,挂了一个牌,写着“学生餐一毛钱,有粉有粥”。这是全城最便宜的早餐。
容志仁以100元起家做餐饮,创办“容光”饮食店,领取了最早的个体营业执照,成为中国第一代个体户,也是中国最早的商人之一。
受到、等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,和国家领导人对容志仁给予了赞扬和肯定。
改革开放后,广州成为外商的最前沿,为了改善形象以及规范税收,广州开始介入对小商贩的管理。
进入八十年代后,广州明令禁止在市区内所有带“路”字的两旁开设档口,还成立了城管监察队,在大街小巷日夜巡逻,制止乱摆乱卖。城管和地摊主的纠纷就此拉开序幕。
八十年代,广州越秀区有一个专门摆摊点叫西湖路灯光夜市,卖各种蛤蟆镜、喇叭裤、牛仔裤。
进入九十年代,在当时,中国向经济市场化改革,国企的管理体制,经营模式不能适应时代需求,导致国企一直在靠国家财政养活,改革势在必行,于是,社会迎来了一批下岗潮,
广州“街边仔”的规模反而越来越大,在96年时,广州大约有超过半数的普通公司职工从事“街边仔”职业,有时收入好的情况下,工资比公职人员的还要高。
进入20世纪后,由于广州再次迎来市容整治与规划需要的整改,西湖路灯光夜市被迫关停,不久后的两年时间,广州许多八九十年代的灯光夜市被陆续关闭。
这些“街边仔”大多不是广州本地人,他们来自全国各地,以四川、湖南、湖北居多。
做“街边仔”时,他们有固定的摊位,夜市关停后,他们被迫沦为“走鬼”。”走鬼“由于存在不稳定的因素,属于乱摆乱卖的流动商贩。
于是,“走鬼”自然成为城管驱赶的重点目标,如今,“走鬼”已经成为粤语地区流动商贩的代名词。
今年,疫情的发生,让“走鬼终于有了合法摆摊经营的机会,像广州这样的大城市,截至2019年,广州常住人口为1530.59万人。如果这些人都想找一份工作,正儿八经去上班是不可能做到的。
因为一座城市根本没有那么多的岗位,已经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,所以,在广州做个体经营户的人群要远远大于上班族。
在广州,成为”走鬼“并不是他们最终想要的生活,他们希望通过“走鬼”的生活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,尽管这很难实现,但他们一直在努力着。